交通运输物流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104


交通运输行业定级标准:JT/T 904-2014《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7.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建议

7.1.1业务管理类

系统服务范围

业务依赖程度

侵害的客体

侵害程度

建议等级

全国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或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级

区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省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机构内

人工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一般损害

-


人工部分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严重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特别严重损害



7.1.2行政办公类

全国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区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省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机构内

人工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一般损害

-


人工部分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严重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特别严重损害

第二级


7.1.3综合平台类

全国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或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级

区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省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算还

第三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7.1.4基础支撑类

全国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或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级

区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省域

人工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一般损害

第二级


人工部分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人工不可替代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严重损害

第三级

机构内

人工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一般损害

-


人工部分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严重损害

第二级


人工不可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特别严重损害

第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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