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对象分类建议表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93

3.1.1广播/电视中心

定级对象描述
播出系统实现节目播出和播出控制的信息系统。
融合媒体发布系统面向社交媒体、客户端等内容发布的信息系统。
制播一体化系统实现节目制作播出一体化的信息系统。
播出整备系统为播出进行节目准备和信号(信息流)调度的信息系统。
媒资系统实现媒体等内容资源接收、存储、管理、转换和共享的信息系统。
制作系统实现内容制作以及为制作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融合媒体采集与制作系统面向社交媒体、客户端等内容生产和集成的信息系统。
业务支撑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及基础性服务支撑的信息系统。
管理支撑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监测、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生产管理、广告管理和版权管理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2融媒体中心

定级对象描述
省级技术平台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撑、运营维护的省级云平台。
融媒体中心播出/  发布系统实现融媒体中心节目播出/内容发布的信息系统。
其他系统融媒体中心除播出/发布系统外的信息系统。

3.1.3集成平台(含IPTV、移动多媒体广播、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直播卫星等的集成播控平台和节目集成平台)

定级对象描述
播控系统实现节目播出控制、编码复用、加密传输的信息系统。
互动系统实现互动功能以及为互动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媒资系统实现媒体等内容资源接收、存储、管理、转换和共享的信息系统。
制作系统实现内容制作以及为制作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运营支撑系统实现业务运营和用户管理的信息系统。
管理支撑系统实现终端及业务系统的监测、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生产管理和版权管理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4有线电视平台

定级对象描述
播出系统实现节目播出和播出控制的信息系统。
互动系统实现互动功能以及为互动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宽带系统实现用户接入互联网,实现电脑等终端上网业务的信息系统。
运营支撑系统实现业务运营和用户管理的信息系统。
媒资系统实现媒体等内容资源接收、存储、管理、转换和共享的信息系统。
制作系统实现内容制作以及为制作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管理支撑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监测、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生产管理、广告管理和版权管理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5基础网络

定级对象描述
承载网基础光缆网络、城域网等基础信息网络及其控制系统。
运营支撑系统实现业务运营和用户管理的信息系统。
管理支撑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监测、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生产管理、广告管理和版权管理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6网络广播电视台

定级对象描述
网站系统实现面向公众提供音视频服务的业务网站。
播出系统实现节目播出和播出控制的信息系统。
互动系统实现互动功能以及为互动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媒资系统实现媒体等内容资源接收、存储、管理、转换和共享的信息系统。
制作系统实现内容制作以及为制作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运营支撑系统实现业务运营和用户管理的信息系统。
管理支撑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监测、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生产管理、广告管理和版权管理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7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含网络广播电视台)

定级对象描述
网站系统实现面向公众提供音视频服务的业务网站。
播出系统实现节目播出和播出控制的信息系统。
互动系统实现互动功能以及为互动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3.1.8无线台站

定级对象描述
调度控制系统实现资源管理、资源调度、生成播发和效果评估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管理支撑系统实现监测监管、调度指挥、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生产管理和版权管理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9卫星地球站

定级对象描述
上行功率控制系统实现实时判断异常情况,自动、手动提升上行功率,并具备异地接  收、上行自环检测等防止功率误提升技术措施的信息系统。

3.1.10应急广播中心

定级对象描述
制作播发系统实现信息接入、信息处理、信息制作和审核播发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调度控制系统实现资源管理、资源调度、生成播发和效果评估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3.1.11监测监管

定级对象描述
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安全播出资源管理、应急联动指挥等功能的信息系统。
监测监管系统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监测监管、监听监看的信息系统。

3.1.12数据资源

定级对象描述
大数据具有数量巨大、来源多样、生成极快、且多变等特征并且难以用传统数据体系结构有效处理的包含大量数据集的数据。
大数据系统实现大数据参考体系结构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息系统。

3.1.13通用系统

定级对象描述
门户网站系统实现提供某类综合性互联网信息资源和有关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
电子政务系统面向政府机构的信息服务和信息处理系统。
数据中心系统实现广播电视业务信息集中处理、存储、传输、交换、管理的信息  系统。
邮件系统办公用电子邮件信息系统。
面向公众移动互联系统实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具有移动客户端的信息系统。
内部生产移动互联系统实现系统内部生产管理的具有移动客户端的信息系统。

注:包含但不限于行业内政府网站、重要单位的机构网站等。 


3.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对象定级建议表

3.2.1广播/电视中心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国家级省级、副省级地市级县级
1播出系统第四级第三级第三级第三级
2融合媒体发布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3制播一体化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第二级
4播出整备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5媒资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6制作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7融合媒体采集与制作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8业务支撑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9管理支撑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3.2.2融媒体中心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
1省级技术平台第三级
2融媒体中心播出/发布系统第三级
3其他系统第二级

3.2.3集成平台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
1播控系统第三级
2互动系统第三级
3媒资系统第二级
4制作系统第二级
5运营支撑系统第二级
6管理支撑系统第二级



3.2.4有线电视平台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全国或跨省全省或跨地市地市及以下县级
1播出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2互动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3宽带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4运营支撑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5媒资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6制作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7管理支撑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3.2.5基础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全国或跨省全省或跨地市
1承载网第三级第二级
2运营支撑系统第三级第二级
3管理支撑系统第二级第二级

3.2.6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
1网站系统第三级
2播出系统第三级
3互动系统第三级
4媒资系统第二级
5制作系统第二级
6运营支撑系统第二级
7管理支撑系统第二级

3.2.7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含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
1网站系统第三级
2播出系统第三级
3互动系统第三级



3.2.8无线台站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国家级省级
1调度控制系统第三级第二级
2管理支撑系统第二级第二级

3.2.9卫星地球站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国家级省级
1上行功率控制系统第三级第二级

3.2.10应急广播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国家级省级地市及以下
1制作播发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2调度控制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3.2.11监测监管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国家级省级
1指挥调度系统第三级第二级
2监测监管系统第二级第二级

3.2.12数据资源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
1大数据系统第三级
2大数据第三级

3.2.13通用系统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建议

序号网络分类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安全保护等级


国家级省级、副省级地市及以下
1门户网站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2电子政务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3数据中心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4邮件系统第三级第二级第二级
5面向公众移动互联系统第三级第三级第二级
6内部生产移动互联系统第二级第二级第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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